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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助理聘用流程

發佈日期 : 2021-09-10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聘用流程

  1. 聘任流程:計畫主持人至研發處網頁→計畫表單下載→填妥以下文件並檢附相關資料,進行公文簽核:
    (1)專、兼任助理人員(含臨時工)聘用申請表」(一式一份)。
    (2)助理證件黏貼單(一式一份)。
    (3)切結書(一式一份)。
    (4)獎助生與勞僱型態同意書 (一式三份)。
  2. 兼助理支給標準:
    兼任助理請參照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填報助理每月支領金額。
  3. 聘任公文內容參考:

主旨:檢陳○○○○系○○○老師執行國科會「○○○○○○○○○(計畫名稱)」計畫案,聘任兼任研究助理乙案,請核示。

說明:
一、職 ○○○執行國科會「○○○○○○○○○(計畫名稱)」計畫案,擬聘請○○○○系○○○同學擔任計畫兼任研究助理,期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個月,月支金額○○○元,共計○○○元整。
二、檢附核定清單、計畫助理人員申請表、計畫助理證件黏貼單、切結書(以上皆乙式乙份)及學習型與勞僱型兼任助理型態同意書(乙式三份),如紙本附件。

擬辦:奉核可後,依計畫辦理與實施。

  1. 兼任助理聘任公文簽核流程:
    (1)系辦公室系主任系辦公室系主任
    (2)院辦公室
    (3)院長
    (4)人事室(登)
    (5)人事室主任
    (6)
    總務長
    (7)會計室承辦人
    (8)會計室主任
    (9)企劃組承辦人
    (10)企劃組組長
    (11)研發長
  2. 兼任助理團保:八月上旬及隔年一月上旬填具大專校院團體保險學生名冊向研發處企劃組提出申請。(因辦理團保需五人以上方能提出申請,請計畫主持人務必於時限內提出)
    【大專校院團體保險學生名冊: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外籍生請提供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受益人(除法定代理人外,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與被保險人關係)】
  3. 注意事項:
    (1)計畫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企劃組備查。(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 完成)
    (2)專任人員、兼任人員、博士後研究員及臨時工依程序簽報核准後約用之,故起聘日無法追溯。
    (3)若聘請助理為升研究所一年級學生,因 8 月尚無學籍,8 月請聘為臨時工,9 月再聘為兼任助理。
    (4)多年期專案,請一年一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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